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 示
2018-02-01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  示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报告编制单位: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

                                                           验收监测单位:辽宁华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2017年12

 




目  录

 1. 验收依据

1.1 验收报告编制依据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3 调查范围、方法和调查因子

1.4 验收环保标准

1.5 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2.工程调查

2.1 工程概述.

2.2 项目组成、规模及平面布置

2.3 项目产品方案及辅助材料消耗

2.4 采场的构成要素.

2.5 工艺流程.

2.6 给排水

2.7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2.8 矿区地质特征.

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回顾

3.1 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

3.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

3.3 项目与批复内容相符性.

4. 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初步调查

4.1 设计选址阶段

4.2 施工阶段.

4.3 生产阶段.

4.4 主要环境问题

5.竣工验收环境影响监测与调查

5.1 工程核查.

5.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5.3 水环境影响调查.

5.4 环境空气影响监测与调查

5.5 声环境影响调查.

5.6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5.7 地下水影响调查

5.8 质量控制措施监测结果

5.9 生态影响要素环境影响调查

5.10 清洁生产核查

5.11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与措施调查

5.12 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5.13 运营期监测计划.

5.14 2.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5.15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5.16 环境管理机构

6.验收结论及持续保障措施

6.1 结论

6.2 持续保障措施

附件1  环评批复

 附件2    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  危险废物接收协议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部分环保设施照片

 

前  言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属于辽宁岫岩青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地理位置属于岫岩县偏岭镇小偏岭村。

该矿于1990年开始建矿,集体所有制,由辽宁省地质矿产厅发采矿证,2003年,矿山改为民营,名称变化为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由省国土资源厅发采矿证。一期开采矿区面积0.079km2,开采深度371304m标高。一期开采能力为8t/a2004年,一期工程结束,二期矿山扩界,扩界后矿区面积0.157km2,开采深度371m90m标高。扩界后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开采能力为20t/a。该矿一期、二期均没有开展环评,按当环评报告编制时期环评法要求,201412月补做《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取得岫岩偏岭矿产品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批准,见附件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经我单位自行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没有发生重大环境变化。我公司营业至今没有附近居民上访投诉和环境违法事件发生,可以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验收依据

1.1 验收报告编制依据

1.1.1   相关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 自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 根据20167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039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827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326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18日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827日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827日施行)

1.1.2   相关法规、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

2)《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34

3)《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730日施行)

4)《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李成义副秘书长在“全省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辽循发[2002]2

5)《辽宁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辽政发【200526 2005.9.7

6)《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国家环保总局 2004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1.1.3   技术规范及其他文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2)丹东市环境规划设计院《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项目》(201412月)

3)岫岩偏岭矿产品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关于《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石项目》批复(20151月)

4)辽宁华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2 调查目的及原则

1.2.1   调查目的

1)调查主体工程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对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2)调查本项目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并根据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结果,分析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3)通过现场调查和公众意见、环保投诉的调查,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工程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4)根据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地从技术上分析本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   调查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实地踏勘、现场调查、现状监测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的原则;

5)坚持对项目运行期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验收调查分析原则。

1.3 调查范围、方法和调查因子

1.3.1   调查方法与工作程序

1)本调查的技术方法,原则上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执行,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规定的方法。

2)环境影响分析采用现场调查、现场实测、公众意见调查以及已有的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工程建设期情况调查以文件资料分析和公众意见调查为主,试营运期情况调杳以现场调杳、现场监测、公众意见调杳和资料分析的方法为主;

3)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1.3.2   调查范围

1)大气环境调查范围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确定为以矿山为中心,半径2.5Km圆形为该项目环境空气调查范围。

2)水环境调查范围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确定水环境调查要求为:废水处置合理性分析。

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调查范围为矿区地下浅层地下水。

3)噪声调查范围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确定噪声调查范围为矿界外10m

4)生态环境调查范围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评价范围,确定生态调查范围为整个矿区,调查其水土流失、资源损耗、生态植被等。

1.3.3   调查因子

本项目调查因子见表1.3-1

    

1.3-1  调查因子一览表

环境要素

调查因子

生态环境

植被、土地利用、生态恢复、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

TSPPM10

地下水

高锰酸盐指数、BPbZnCu

地表水

pHCODcrSS、高锰酸盐指数、铅、硫化物、锌、铜、硼

1.4 验收环保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4-1,具体限值见表1.4-2-表1.4-3

1.4-1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项目

标 准 号

标准名称及分类

级别

空气环境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

水环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Ⅱ类

声环境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3

地下水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Ⅲ类

 

1.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

参考标准

备注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采矿场所标准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排岩场所标准

 

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昼间

夜间

3类区

65

55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开采过程中生产的粉尘、装卸扬尘及道路扬尘均属于无组织排放,表土堆放场、废石堆放场环评批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验收时执行该标准,同时今后运营表土与矿石堆放场产生的粉尘应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开采作业产生粉尘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具体内容见表1.4-4

1.4-4    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³

污染物项目

生产工序/设施

浓度限值

颗粒物

表土场、废石堆放场

1.0

颗粒物

开采作业

1.0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详见表1.45

1.4-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Leq[dB(A)]

 

昼间

夜间

3类区

65

55

项目所在区域最近地表水为偏岭河,属于地表水Ⅱ类区,禁止建设排污口排放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石、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1.5 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1.5.1   生态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重点调查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因工程施工引起的生态损失,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措施,提出生态后续补偿措施。调查工程是否产生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等生态影响以及所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路堤、路堑边坡的治理措施,并对已采取的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

1.5.2   水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回顾调查地下水水环境的影响、地表水水环境的影响,重点调查矿山废水、排岩场淋滤水。

1.5.3   声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调查矿界边界噪声情况,调查噪声源,测算噪声源对矿界的影响值,调查采矿过程中的爆破噪声、采矿机械噪声及矿井通风、矿石运输产生的噪声。

 

1.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调查废石是否存放于排岩场,是否按规定堆放,是否具备护坡,截洪沟。

1.5.5   大气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重点调查露天开采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扬尘以及废矿石堆场产生的扬尘。

 

工程调查

2.1 工程概述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年开采20万吨菱镁矿矿石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该公司属于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该矿于1990年开始建矿,集体所有制,由辽宁省地质矿产厅发采矿证,编号21030000400212003年,矿山改为民营,名称变化为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由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编号2100000620220。一期开采矿区面积0.079km2,开采深度371304m标高。一期开采能力为8t/a,开采范围坐标见表2.11

2.11  一期矿区坐标

拐点号

拐点坐标(80坐标系)

X

Y

1

4486413.095

41509229.429

2

4486284.094

41509259.43

3

4486201.093

41509223.429

4

4485980.091

41508826.426

5

4486151.092

41508827.426

开采深度:371m304m标高

矿区面积:0.079km2

2004年,一期工程结束,二期矿山扩界,扩界后矿区面积0.157km2,开采深度371m90m标高。扩界后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开采能力为20t/a。二期工程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2.12

2.12  二期矿区坐标

拐点号

拐点坐标(80坐标系)

X

Y

1

4485964.09

41508827.43

2

4486151.09

41508827.43

3

4486329.09

41509006.43

4

4486439.10

41509231.43

5

4486404.10

41509328.43

6

4486374.10

41509307.43

7

4486362.10

41509241.43

8

4486284.09

41509259.43

9

4486201.09

41509223.43

10

4486187.09

41509198.43

11

4486006.09

41509263.43

12

4485919.09

41509031.43

开采深度:371m90m标高

矿区面积:0.157km2

该矿所在地区隶属于岫岩县偏岭镇小偏岭村。东南距岫岩县城约30Km,北西距长大铁路线上的海城车站66Km。海(城)岫(岩)铁路和大(孤山)盘(锦)线公路由矿区南侧通过,交通方便,地理位置见附图1

2.2 项目组成、规模及平面布置

2.2.1   项目组成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为露天开采。主要工程内容为露天采区,矿石临时堆放区,排岩(土)场。该矿内工作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日去日回。午餐由总公司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配送,不在现场制做,总公司与该矿距离约5km,矿区无办公及住宿建筑等辅助用房。项目组成见表2.21

2.2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项目情况

与环评报告符合性

工程内容

年开采菱镁矿20t

符合

主体工程

采矿

开采方式

露天

符合

开采范围

矿区面积:0.157km2 开采深度:371m90m标高

符合

开采规模

年开采菱镁矿20t

符合

储运工程

排岩(土)场

矿界外南侧和矿界外西侧2个排土场

有变化,环评排岩(土)场位于矿区内北侧与西侧,实际情况为位于矿区内西侧和南侧

临时堆放场

在采场附近,容积大小约10天的产量

符合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取自大气降水

符合

排水系统

无废水外排

符合

供电系统

当地电网提供

符合

环保工程

露天采区

洒水抑尘

符合

排岩场

护坡,洒水抑尘

基本符合

循环水系统

沉淀池

基本符合

生态恢复

根据复垦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基本符合

水土保持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

基本符合

2.2.2   开采范围

该项目矿区面积为0.157km2,开采深度为371m90m标高。矿区由12个拐点界定,坐标见表22,矿区范围及平面布置见附图2

2.2.3   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

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能力为20t/a菱镁矿,分为露天采场、矿石零时堆放场和排岩(土)场。采场上部尺寸:长527m,321m。采场底部尺寸:长247m,宽82m。项目有二个排岩(土)场,分别位于矿界外南侧和矿界外西侧。西侧排岩(土)场占地约17000m2,底部标高365m,顶部标高390m,堆置高度25m,西侧排岩(土)场容积约38m3。南侧排岩(土)场占地约32000m2,底部标高295m,顶部标高320m,堆置高度25m,南侧排岩(土)场容积约72m3。矿石堆放场位于采区附近。

2.3 项目产品方案及辅助材料消耗

2.3.1   产品方案

年开采菱镁矿石20t

2.3.2   辅助材料用量

项目开采过程中主要辅助材料为炸药和雷管,用量见表2.31

2.31  项目主要辅助材料消耗

名称

单位

采矿单耗

年耗

雷管

/t矿石

0.25

50000

炸药

kg/t矿石

0.11

22t

导爆管

m/t矿石

0.05

10000m

钎子钢

kg/t矿石

0.004

0.8t

钎子头

kg/t矿石

0.003

0.6t

机油

20L

2.3.3   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32

2.32  项目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潜孔钻

KQ-120

2

2

挖掘机

1m3

2

3

自卸汽车

10t

5

4

凿岩机

Y-26

1

5

推土机

SD22

1

6

洒水车

5t

1

7

前装机

ZL-50C

1

8

材料车

3t

1

9

空压机

电动

1

2.3.4   工程总投资及环境保护投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1万元,占总投资的32%。见表2.3-3

2.33  环境保护投资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工程内容

设备名称

投资(万元)

1

凿岩粉尘

洒水

压力水箱1

1

2

矿坑涌水治理

淋滤水沉淀池

3

3

运输道路粉尘爆堆粉尘排土(岩)场扬尘

降尘

洒水车1

12

4

固体废物

护坡

10

5

固体废物

截洪沟

2

6

绿化

绿化

2

7

矿石堆场防尘措施

防尘、防渗等

挡墙、防尘网、地面防渗

131

合计

 =SUM(ABOVE) 161

2.4 采场的构成要素

露天采场技术参数见露天采场构成要素见表2.41

  

2.4-1    露天采场构成要素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1

采场上部尺寸:长

m

527×321

2

采场底部尺寸:长

m

247×82

3

采场最高标高

m

370

4

采场底部标高

m

200

5

采场深度

m

170

6

台阶高度

m

10

7

台阶坡面角

°

65

8

安全平台宽度

m

4

9

清扫平台宽度

M

6

10

采场最终帮坡角

上盘

-

47°

下盘

-

48°

端帮

-

4647°

2.4.1   露天境界内矿石量和岩石量

露天境界内共圈出207t矿石量和186t岩石量,平均剥采比1t/t

2.4.2   采剥工作

根据矿体赋存特点和矿山规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台阶高10m,沿矿体走向布置工作线,垂直矿体走向推进。

按照上、下台阶的超前关系,从上至下逐水平开采,直至境界露天底。在开采过程中,始终要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采剥作业,围岩和矿石均需穿孔爆破后用挖掘机铲装。

2.4.3   穿孔作业

根据露天开采规模、减少损失贫化、保护采场边坡稳定等因素,采场选用2KQ-120型潜孔钻机,孔径120mm,穿孔效率45m/台班。选用Y-26型凿岩机为修理边坡等辅助穿孔设备。

2.4.4   矿山排土

露天开采服务期内共产生松散废石(土)约99m3,矿山在矿区南侧和西侧分别设有排岩场。西侧排岩(土)场占地约17000m2,底部标高365m,顶部标高390m,堆置高度25m,西侧排岩(土)场容积约38m3。南侧排岩(土)场占地约32000m2,底部标高295m,顶部标高320m,堆置高度25m,南侧排岩(土)场容积约72m3。矿山两个排岩(土)场可以满足废石(土)排放要求。

因露天排岩(土)场设在了爆破警戒线以内,排土作业时矿山不同时进行爆破作业。

剥离后的废石(土)用自卸汽车运至相应标高排岩场卸载后,使用推土机机推排和整平废石(土)堆,排岩场底部第四系表土事先清除,保证排岩(土)场安全,清除表土可存放在表土堆放场,以做为项目服务期满后复土使用,排岩场在项目服务期满后进行复垦,植树造林或种植花草等绿化措施。

2.4.5   矿山排水

露天采场周围开挖防洪沟,使采场周围的雨水不能进入采场内。采场底部设置集水坑,矿山为凹陷露天采场,采场底部标高为200m,封闭圈标高为260m,采场底部具有5‰排水坡度,降水可自然排出采场。

2.5 工艺流程

项目为露天开采,工艺流程见图2.51

 

 

2.5露天开采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5.1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  剥离表土

露天开采初期,由于山体内矿石被表土、强风化岩所增开覆盖,在采石前必须将其剥离,露出矿面。

该过程由于挖掘剥离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污染,同时还会产生砾石和弃土固体废物。

2)湿式凿岩

矿石需要使用凿岩机湿式凿岩,凿岩过程中产生噪声。

3)爆破

矿石开采需要定量爆破。爆破过程中会产生瞬时噪声和粉尘污染。

4)分选

矿石需要分选,选出废石,废石运到排岩场,矿石运到料场。

5)铲装

矿石销售外运前,需使用铲车将矿石装入翻斗车,该过程有粉尘和噪声产生。

6)外运

最后,矿石由翻斗车外运,汽车运输过程中将会产生道路扬尘和噪声。

2.6 给排水

项目所在地为Ⅱ类水体,禁止设立排污口。

矿工不在矿区食宿,且矿区无办公生活等建筑,基本没有生活污水。露天开采用水主要是湿式凿岩加湿、道路和采场洒水抑尘用水,其中露天凿岩用水量约2t/d,洒水抑尘用水约19t/d。湿式凿岩用水来自露天采区汇水和排岩场淋滤水。根据采矿场情况,开挖排水沟,收集淋滤水,淋滤水入沉淀池,经过沉淀澄清后和经沉淀澄清后矿坑排水用于湿式凿岩和洒水抑尘。

项目水平衡见图2.6-1


2.6-1  水量平衡图(t/d

2.7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矿山年工作300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共42人。

2.8 矿区地质特征

2.8.1   地形、地质、地貌

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多山,地势北高南低,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间有小块冲击平原。蜿蜒起伏的长白山系干山山脉逶迤东走从岫岩北部进入境后.分别向西南和东南延伸,从北、西、东三面环抱岫岩,并分别在岫岩北、西部和北、东部境界形成两道天然屏障。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镁矿地处千山山脉的中部,矿区内最高标高371m,最低标高90m,相对高差281m。属剥蚀低山丘陵地貌。当地工业以采矿及矿石深加工为主,矿产有菱镁矿、玉石、滑石、方解石、铅锌矿。

矿区大地构造位于营口一宽甸台拱早元古代造山带内。矿区内出露地层为下元古界辽河群大石桥组三段和第四系。大石桥组三段井布最广,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岩带。下部岩带为方解石大理岩带,厚80.04-175.97m。中部岩带为白云石大理岩夹菱镬矿带,厚102.50-300.83m。该岩带上、下岩层均为台云石大理岩层,中部为菱镁矿夹白云石大理岩屠;上部岩带为白云石大理岩夹方解石大理岩、黑云母片岩带,厚13.35-14.22m。第四系由腐植土、亚粘士、砂砾石组成.分布在山坡和沟谷地带,一般厚0.5-5m,最厚>50m。岩浆岩育白云母二长花岗岩、花岗伟晶岩、花岗斑岩、花岗闪长斑岩、煌斑岩等。矿区构造比较简单,变质岩层为走向北东东,倾向南南东,倾角2045°的单斜层。断裂构造有东西向断裂、北东向断裂和北西向断裂。矿床成因类型为沉积变质矿床。矿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标高450-250m,地势较陡峭。

根据附近一些菱镁矿山开采实践和该矿历年生产实践及该矿的矿石、岩石的化学成分分析.矿岩均无有害,有毒元素。菱镁矿及其顶底板大理岩,质地坚硬为抗风化稳固性的矿石、岩石。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2.8.2   水文地质条件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地处千山山脉的中部,矿区内最高标高371m,最低标高90m,相对高差281m。属剥蚀低山丘陵地貌。

矿区地层为北西-南东走向展布的单斜构造.分水岭展布与地层构造走向一致。矿体在分水岭上及两侧,向下延伸最低标高135m,矿体大部在当地侵蚀基准面(200m)之上。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标高250-450m.地势较陡峭,有利于大气降水的自然排泄。矿区两侧有偏岭河两个上游支流通过.侵触基准面为200m。矿区含水层主要为大理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是矿体赋存层位,是矿坑主要充水来源。矿体四周断续有花岗闪长斑岩、花岗岩体形成相对隔水层围绕,构成阻隔其外围地下水向矿坑充水的天然屏障。

矿区含水层主要为大理岩岩溶裂隙水含水层,次为基岩裂隙水和第四孔隙水台水层。第四系全新统孔隙水含水层包括冲洪积(Q4apl)孔隙强含水层,含水层厚度35m,水位埋深0.54m,单位涌水量3.71LSm,渗透系数67m/昼夜,水化学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16g/L。接受大气燃受降水及基岩裂隙水补给.以潜流形式补给河水;坡洪积(Q4apl)孔隙弱含水层,呈带状分布于矿区周围河谷边缘地带,厚度小于10m。富水性强,水化学类型为HCO3-Ca-Mg型。矿化度0.32g/L,直接接受基岩地下水补给,排泄于冲洪积层中。

2.8.3   验收工况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要求,验收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近期预测生产能力的75%以上的情况下进行;如果生产能力不能达到设计能力的75%时,可以通过调整工况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再进行验收;如果短期内确实无法调整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的,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验收,注明实际验收工况,并按设计工况进行校核。

项目年工作日期为300天,平均日开采量666t,验收时日开采量600t,开采工况不低于75%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工况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回顾

3.1 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

3.1.1   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预测回顾

1.建设内容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项目矿山设计规模为20t/a,露天开采采用分阶段、自上而下逐层开采的方法,采用公路—汽车运输。通风采用机械通风方式,采场及掘进工作面,辅助局部扇风机。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分析结果见表3.1-1

3.1-1  环境空气标准指数评价结果

污染物

TSP

PM10

SO2

NO2

浓度范围(mg/m³

0.124-0.151

0.102-0.117

0.046-0.058

0.041-0.051

检出率(%

100

100

100

100

标准指数范围

0.413-0.5

0.68-0.78

0.31-0.33

0.34-0.425

超标率(%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监测点位TSPSO2PM10NO2日均值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声环境质量现状见表3.1-2

3.1-2    声环境质量现状

时间

点位

522

523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35.8

33.2

35.7

33.1

2#

36.3

35.9

36.4

34

3#

36.2

33.9

38.6

35

4#

36.1

34.8

33.6

36.1

该矿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经监测,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符合本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3.1-3

3.1-3    地表水标准指数评价结果

污染物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检测值

7.15-7.23

10L

2.2-2.6

0.0252

0.01L

检出率(%

100

100

100

100

100

标准指数范围

0.075-0.165

-

0.73-0.86

-

-

超标率(%

0

0

0

0

0

最大超标倍数

根据监测结果,地表水矿区区段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域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从现场现状调查可知,该区域内没有珍稀濒危物种,由于多年开发及人类活动,区域内已无大型野生兽类存在。项目周围矿山企业较多,矿区用地范围内生态已被破坏,矿区用地范围外生态基本保持现状。

1)露天开采

目前,露天开采已形成一个较大的露天采场,长约500m,宽约250m,采场平台分布不规范。在采场南部+260m标高以下形成一个的凹陷采坑,采场最大高差215m,最低开采至标高+205m 左右,破坏土地面积12.1000hm2,其中,矿区内面积11.6700hm2,矿区外面积0.4300hm2。破坏地类为有林地0.8050hm2、其它林地0.0650hm2、采矿用地11.2300hm2

2)排岩场

在矿区外南部的已建排岩场,长50m、宽100m、高15m、坡角40,压占地类为采矿用地。

矿区西部排岩场长45m、宽25m、高10m、坡角45度。

3)运输道路

矿山早期已修建的运输道路使露天采场、排岩场和境外公路相连,已建运输道路长约750m,宽约5m,压占面积约0.3750hm2,压占地类为有林地0.0250hm2、其它林地0.1350hm2、采矿用地0.2150hm2

现状条件下,青花二矿共破坏土地面积16.4070hm2,破坏地类为有林地(0310.8300hm2、其它林地(0330.2000hm2、采矿用地(20415.3770hm2

露天采区范围内无名古木,只为当地常见灌木,无特殊保护树种。

3.1.2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开采作业地点无办公及生活设施,矿上工作人员不在矿区内食宿,基本无生活废水排放。矿区主要废水为大气降水产生排岩石场淋溶水和矿坑地表径流水,产生的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式凿岩和排岩(土)场及矿区内道路洒水抑尘,不排放。

2)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矿山开采对土地损毁环节为运输道路、露天采场平台、露天采场高陡坡面、废弃露天采场、表土临时堆场、废石堆场。

直接影响范围主要为露天采区、排岩场、矿区道路造成的非永久性占地。

间接影响范围是局部的。主要是周围区域生态系统,使局部区域植被连通关系被阻断,间接影响植被的种族繁殖。但由于矿区内没有敏感的、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因此,本工程间接影响的区域自然组分受干扰较小,且对直接影响区域有缓冲和调节作用。

其影响程度为短期影响,至工程运行期满,再经过一定时间,生态系统基本可以得到恢复,因此其影响较小。

矿区周围环境地质条件良好,矿区内植被发育,岩石边坡稳定,不易形成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床开采对矿区自然生态平衡影响不大。

从整个评价区域分析,项目的实施和运行对评价区整体自然景现生态体系的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运营后由于采场开挖和排岩场占用将破坏原始山地,导致评价区的景观斑块数和斑块密度增加,工矿景观的数目、面积和优势度值均增加,而山林景观的面积和优势度值均减少,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评价区原有的景观结构。因而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破坏面积。

本项目目前已形成人工生态系统,已破坏了矿区周围动物栖息环境,随着开采进度的推进,采场开挖和排岩场占用面积会逐渐增大,对周围动物影响程度也会逐渐加大,但由于矿区周围动物数量已很稀少,本次工程对矿区周围动物影响有限。

随着开采进度的推进,采场和排岩场建将占用原有山地,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排岩场表土先进行单独剥离堆放,在后期土地复垦时用于排岩场覆土。将土壤再次利用,可减少因直接占用引起土壤肥力丧失。

该区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是通过分散径流、土地整治和复垦绿化措施控制平台沉陷、斜坡水蚀、风力侵蚀和重力侵蚀,最终达到生态防护的目的。

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污染源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其中汽车运输扬尘是主要污染源。汽车扬尘浓度很高.但由于道路扬尘的特征是大粒径颗粒占有较高比例,所以,在迁移过程中浓度值下降很快,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其重点污染范围不会超过200m。因此,本项目采取道路洒水措施,把道路扬尘的影响控制在20-50m范围内。

项目矿界粉尘浓度可以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深度最高点≤1.0mg/m3。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处小偏岭村和瓦房店村环境空气质量可以保持现状,不因本项目实施受到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矿山开采时,由于地程差,可以减少厂界噪声,场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夜间不工作,噪声保持现状。项目最近噪声环境保护目标小偏岭村距开采作业场所约680m,噪声基本保持现状,不会受到项目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矿石开采过程中剥离出来的废岩石,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中提供的剥采比,计算出年产生置约20t/a,服务年限内排岩总量208t(松散废石(土)99m3,其中表土约7m3,废石约92m3),废石堆置到排岩场,表土也堆到排岩场,但和废石分开堆放。在排岩场服务期满时进行覆土绿化。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到合理安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爆破振动环境影响结论

爆破地震波危害半径为181m,本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矿区680m居民,质点振动速度0.15m/s。本项目爆破振动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基本没有影响。

7)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

项目矿山的设计服务年限为10.4年。服务期满后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采场山体裸露,若不进行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会产生扬尘、水土流失、甚至有可能产生泥石流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使矿区周围生态环境恶化。因此,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采场按国土部门要求采用恢复植被法进行生态重建。

8)清洁生产

在国家发改委尚未发布本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之前,本项目人均产矿石量、矿石综合成本、劳动力人均产值等处于同地区同行业水平。但矿山总体装备水平一般,企业应不断改进设备工艺,努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3.1.3   环境影响报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回顾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是露天开采,并且办公楼在远离采矿区的山下,矿区不设生活区,所以矿区不需要施工。

排岩场、露天采区周围要开挖防洪沟,设集水排水工程。淋滤水汇流于沉淀池沉淀,沉淀池定期清掏,上清液用于矿区内洒水抑尘。

地表沉淀池用于收集排岩场淋滤水,淋滤水经地表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场地洒水,节约成本,避免了对环境增加污染负担。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凿岩采用中心供水式的湿式凿岩,将压力水通过钻机中心水针经钎杆由钎头喷出,冲洗眼底,湿润岩粉,以避免凿岩过程产生大量粉尘,同时采用锋利的一字型钎头和柱齿钎头,并尽量打深孔,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2)采用湿式凿岩的同时亦进行洒水处理,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对于装卸作业时粉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

3)爆破过程可采用水封爆破,同时对爆堆和装卸作业点经常洒水。

4)配备洒水车进行对岩石(土)堆放场和道路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购买机械设备时,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降低声源强度。

2)钻机、凿岩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

4.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采取不占耕地,尽量少占山坡荒地,并及时复垦,恢夏植被的措施,并对其进行复垦,恢复原有山区的生态环境,做到采掘与复垦并举。

目前该矿没有退役,建设单位拟在采终期,利用项目开挖时剥离的表土为采场复垦提供原料。

矿山平整后植被恢复以种植适合于当地生长条件的草皮或灌木,起到稳定坝坡,防止扬尘和滑坡的产生,减缓水土流失的发生。以下内容为建设单位在采终后拟采用生态恢复内容。

1)土地复垦措施

土地复垦按作业性质一般可分为工程复垦和生态复垦两个阶段。

工程复垦阶段主要是:根据矿山的采掘进度计划进行土地整理,通过清理、平整、覆土等工程措施,将已损毁的土地复垦为可供林业利用的土地。

生态复垦阶段主要是:通过对复垦为林地的土地种植林木,以保护生态环境。

2)工程技术措施

该矿开采各复垦单元复垦方向为部分运输道路、山坡露天采场平台、排岩场平台、表土堆放场恢复为有林地,排岩场边坡恢复为灌木林地。

根据项目区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条件和土地复垦方向要求,开采各复垦单元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措施如下:

1)运输道路复垦工程技术措施

该矿山后期采矿将可能继续使用现有运输道路,因此本方案不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恢复治理。仅设计在运输道路两旁种植乔木,该矿在已建运输道路已栽植绿化,故只对拟建运输道进行行道树栽植绿化。拟建运输道路长约250m

 = 1 \* GB3 覆土

运输道路两旁采用穴状覆土方式,坑穴直径为0.5m,深度为0.5m

 = 2 \* GB3 植被绿化

树种选择乔木刺槐,道路两旁栽植间距为2.0m,坑穴直径为0.5m,深度为0.5m,每穴1株。

2)露天采场露天采场+240m标高及以上恢复治理措施

 = 1 \* GB3 场地平整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开采已结束的+240m以上的平台采用人工方式平整,清除平台的碎石、危岩。

 = 2 \* GB3 挡土墙和排水沟

在露天采场开采平台外侧边缘1m处砌筑挡墙,挡墙采用梯形断面,顶厚度0.15m,底厚度0.3m,高度0.3m,断面面积0.0675m2,采用毛石浆砌。在距平台外侧边缘0.3m处砌筑排水沟坝,排水沟坝采用矩形断面,厚度为0.2m,高度为0.3m,断面面积0.06m2,采用毛石浆砌。石料来源于自有废石。另外沿边坡开凿纵向排水沟,采用矩形断面,宽0.5m,深0.3m,间隔为100m

 = 3 \* GB3 覆土

露天采场平台平整后,进行全面覆土,覆土厚度自然沉实后0.3m

 = 4 \* GB3 植被绿化

种植灌木:树种选择紫穗槐,植树株、行距均为1.0m,坑穴直径为0.3m,深度为0.3m。每穴2株。

绿化边坡:在已建露天采场平台内侧按照0.5m的间距拟种植五叶地锦绿化边坡。

3)露天采场+240m标高以下恢复治理措施

矿山露天开采+260m 标高以下会形成凹陷采坑。开采结束后设计对露天采场凹陷采坑进行回填,回填至+235m水平,以致露天场地的大气降水可以从原出入沟(矿区南标高+235m处)按地形自流汇集于矿区南部运输道路旁的沟渠中,通过沟渠流至境外1km处的大洋河支流偏岭河。同时也消除了人或设备不慎掉入坑中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隐患。

 = 1 \* GB3 回填工程

利用已建排岩场的废石对露天采场235m标高以下进行回填,回填时大块废石放置底层,碎石填满缝隙,小块碎石铺垫至上层并压铺夯实,最大程度防止覆土土壤渗漏。

 = 2 \* GB3 覆土

露天采场平整后,进行全面覆土,覆土厚度自然沉实后0.3m

 = 3 \* GB3 植被绿化

种植灌木:树种选择紫穗槐,植树株、行距均为1.0m,坑穴直径为0.3m,深度为0.3m,每穴2株。

绿化边坡:在已建露天采场平台内侧按照0.5m的间距种植五叶地锦绿化边坡。

4)排岩场

 = 1 \* GB3 土地平整

两处排岩场所压占的场地本有表土层,排岩场取石后进行场地平整,土地平整方式采用人工土地翻松,清扫平整。

 = 2 \* GB3 覆土

排岩场场地平整后,在栽植点进行穴状覆土,坑穴直径为0.3m,深度为0.3m

 = 3 \* GB3 植被绿化

树种选择灌木紫穗槐,植树株、行距均为1m,坑穴直径为0.3m,深度为0.3m,每穴2株。

排岩场两侧修建截洪沟,拦截其上部汇水,并将汇水引至拦渣坝下游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出。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废石等固体废物堆放于废石堆场内。项目办公地点不在山上附近,基本不产生生活垃圾。

3.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

该项目环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采取湿式凿岩方式,爆破后岩石装载、运输等生产过程和地点均采用喷雾洒水,采取了道路洒水抑尘措施。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1.0mg/m3)。

2.矿坑水用于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湿式凿岩、采场喷水、抑尘用水,矿坑水不外排。在露天开采场最低处,设置蓄水池,贮存大雨及暴雨时的大气降水。

3.选择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加隔声罩、凿岩机加消声装置,对水泵加减振垫和工人加强劳动保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一部分由矿山企业资源化利用,其余全部堆放在排岩场,服务期满,绿化复垦,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75%以上要求。

5.矿山新建排岩场符合《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在排岩作业之前,首先修建挡土墙、排水沟,排土之前表土清理后形成梯田,且底部铺一块大岩石有利于疏导,消除安全隐患和可能产生的次生环境风险。

6.对采石场,排岩场及时进行土地复垦,采用切实有效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将采矿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7.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水地保持的实施。

8.结合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爆炸、崩塌、泥石流),落实有效的风险防治措施。

9.认真推行清洁生产,确保满足矿山清洁生产二级水平。

3.3 项目与批复内容相符性

1.本项目采取了湿式凿岩方式,爆破后岩石装载、运输等生产过程和地点均采用喷雾洒水,采取了道路洒水抑尘措施。

2.矿坑水用于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湿式凿岩、采场喷水、抑尘用水,矿坑水不外排。在露天开采场最低处,设置蓄水池,贮存大雨及暴雨时的大气降水

3.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加隔声罩、凿岩机加消声装置,对水泵加减振垫和工人加强劳动保护等措施。

4.项目固体废物一部分由矿山企业资源化利用(用于矿区内道路),其余全部堆放在排岩场。建设单位制定了土地复垦计划。

5.矿山排岩场修建挡土墙、排水沟。

6.对采石场,排岩场编制复垦计划。

7.建设单位有计划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水地保持的实施。

8.建设单位设置截洪沟与护坡,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9.该行业无清洁生产标准,建设单位所用工艺、设备为同行业通用工艺与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

 

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初步调查

4.1 设计选址阶段

经初步核查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本项目环境保护设计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详细如下:

该矿隶属于岫岩县偏岭镇小偏岭村管辖。东南距岫岩县城约30Km,北西距长大铁路线上的海城车站66Km。该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为本钢设计院,设计开采规模为20t/年,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废石与矿石堆放场没有完全达到报告书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4.2 施工阶段

该项目于2004年开始采掘,2014年补做环评。经初步回顾性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行为均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1.施工期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经调查人员走访项目周边居民以及环保主管部门,未发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上访事件以及环保处罚记录。居民认为本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各项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进行清理。现阶段项目区域内未发现遗留建筑垃圾。

4.3 生产阶段

项目在生产阶段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4.4 主要环境问题

1.废石堆场没有防尘措施。

2.废石堆场修建了边坡防护,但还应继续改进。


竣工验收环境影响监测与调查

受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华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71202日对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境空气、噪声现状、地下水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2

5.1 工程核查

该矿位于岫岩县偏岭镇小偏岭村。矿区面积为0.157km2,开采深度为371m90m标高。

项目矿山设计规模为20t/a,露天开采采用分阶段、自上而下逐层开采的方法,采用公路—汽车运输。通风采用机械通风方式,采场及掘进工作面,辅助局部扇风机。

5.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1.本项目采用沉淀法处理雨季矿坑涌水和废石堆场淋滤水,修建沉淀池,堆场淋滤水沉淀停留后循环利用,雨水沉淀后自然排出。

2.本项目采用洒水抑尘的办法,可有效地抑制粉尘排放。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湿润矿岩表面,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采用洒水的方法防治,项目单位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

3.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爆破、运输等产生高强度、突发性噪声的工序。

4.二矿西部1000m半山坡处废石场已经进行了植被恢复,恢复后的废石场改造成梯田并栽植了火炬树。

5.项目产生的废石置于废石堆场,二矿北部废石堆场设置了护坡,但还应继续完善并继续开展植被恢复。

5.3 水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采用沉淀法处理排岩场淋滤水,修建沉淀池,沉淀停留后循环利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

5.4 环境空气影响监测与调查

5.4.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空气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颗粒物

2.监测点位布设

矿区上风1030m处设置1个参照点,矿区下风向扇形布设三个监测点位。

3.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二天,每个点位每天监测三次。同步记录气温,气压,风向,风速。

5.4.2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本项目采用洒水抑尘的办法,可有效地抑制粉尘排放。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湿润矿岩表面,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采用洒水的方法防治,项目单位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

5.4.3   运营期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5.4-15.4-3

5.4-1  气象参数

日期

风向

风速(m/s

气温(℃)

气压(kpa

天气

12.02

 东北

3.8

-10

101.34

12.03

3.6

-8

101.32

5.4-2  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执行标准

检出限

TSP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

GB/T15432-1995

0.001(mg/m3)

  

 

5.4-3   检测结果

结果

 

日期

1#对照点浓度(mg/m3)

2#点浓度(mg/m3)

3#点浓度(mg/m3)

4#点浓度(mg/m3)

每次值

均值

每次值

均值

每次值

均值

每次值

均值

2017.12.02

0.68

0.68

0.83

0.81

0.82

0.82

0.88

0.86

0.69

0.80

0.80

0.89

0.68

0.81

0.83

0.85

2017.12.03

0.65

0.62

0.79

0.77

0.70

0.72

0.90

0.88

0.63

0.77

0.75

0.85

0.60

0.75

0.71

0.88

5.4.4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分析

项目1#对照点颗粒物浓度约在0.62-0.68mg/m3之间,均值为0.655mg/m3,下风向24#点位颗粒物浓度约在0.77-0.88之间,最高点为4#监控点0.88mg/m3,项目矿区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

5.5 声环境影响调查

5.5.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声环境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

在项目矿界四周外1m处各设1个监测点位。

5.51  噪声监测点位

编号

点位名称

备注

1#

矿区边界东侧外1m

边界噪声

2#

矿区边界南侧外1m

边界噪声

3#

矿区边界西侧外1m

边界噪声

4#

矿区边界北侧外1m

边界噪声

2.监测频率

每一调查点位均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分昼间10:00,夜间22:00,检测点距地面1.2m,距厂界1m

3.监测项目

等效A声级。

5.5.2   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5.5-2

5.5-2  噪声监测结果

序号

检测地点

检测结果 LeqdB(A)

2017-12-02

2017-12-03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矿界东

43.0

37.1

42.6

41.3

2

矿界南

38.6

34.1

38.6

34.1

3

矿界西

45.2

37.0

44.2

37.0

4

矿界北

45.5

43.3

44.3

36.4

5.5.3   噪声监测结果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矿区边界东、南、西、北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

5.5.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爆破、运输等产生高强度、突发性噪声的工序。针对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单位合理安排运输频次,夜间禁止运输,严禁超载并限速。

5.6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项目单位将采石过程剥离下来的岩石、粒径较小的废土石作为铺路定时出售,其他废石堆放于排岩场。

矿山开采过程中使用最动空压机,产生废机油,年产生量20L,更换后由辽宁岫岩青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交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见附件3

5.7 地下水影响调查

5.7.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地下水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

矿区边界外地下水下游水井。

2.监测项目

高锰酸盐指数、FepHNH3-N、溶解性总固体。

3.监测时间与频率

监测二天,每天一次。

5.7.2   地下水监测结果

地下水监测结果见表5.7-15.7-2

5.7-1    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执行标准

检出限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86

--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

--

水质  铁、锰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1-89

0.03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25mg/L

溶解性总固体

生活杂用水标准检测法 重量法

CJ/T49-1999(3.2)

--

5.7-2    监测结果

               日期

项目

2017.12.02

2017.12.03

pH   (无量纲)

8.24

8.26

高锰酸盐指数 (mg/L)

1.99

1.94

    (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氨氮 (mg/L)

0.060

0.065

溶解性总固体 (mg/L)

306.5

307.0

根据监测结果,矿界外地下水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5.8 质量控制措施监测结果

采样及现场测试期间,各环境因素稳定;布设的测试点位满足要求;分析方法采用国家环保部最新颁布的标准方法,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并持有上岗证书;测试所用的仪器均处于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5.9 生态影响要素环境影响调查

5.9.1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1.项目建设前后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在其正常变动范围之内,生态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生态预测结论,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没有退役,暂时无法进行生态恢复。

2.采矿场防治区,对采矿区边坡及平台的裸露岩石覆土,恢复植被。排土场防治区,对排土场空地部分及边坡进行覆土种植,恢复植被。运输道路防治区恢复植被。对直接影响范围内及时清理爆破飞石,进行植被补植。该项目修建护坡,但还存在继续完善空间,项目正在委托相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届时将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5.10 清洁生产核查

该行业目前无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根据类比调查同类矿山企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5.11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与措施调查

企业建成运营至今没有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5.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5.12.1 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建设单位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二矿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执行正常。

建设单位设有专职部门和环保管理人员,具体落实环保措施,监督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增强处理有关环境问题的能力。

该项目虽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完善。该项目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如下:

1.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运营期的各种工程行为对环境保护目标所产生的影响范围、程度及时段,以便对产生环境影响的工程行为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为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也是对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所起的防治效果的一种验证。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符合国家、辽宁省行业规定的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分析所排污染物的变化规律和环境影响程度,为控制污染提供依据,加强污染物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使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分析和报告。

2.检测机构

建设单位将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委托给具备监测资质单位开展监测。

5.12.2 环境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该矿没有制度环境监测计划,自2018年始,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实施。

5.13 运营期监测计划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内容

颗粒物

2)监测点位布设

矿区上风向布设一个参照点,矿区扇形布置3个监控点位。

3)监测时间及频率

一年4次分别为春、夏、秋、冬季,每次监测二天,每天测三次,检测期间观测并记录风向、风速、气压、气温等。

2.声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

在矿边界四周外1m处各设1个监测点位。

2)监测频率

一年4次分别为春、夏、秋、冬季,每次监测二天,每天分昼间10:00,夜间22:00,检测点距地面1.2m,距厂界1m

3.地下水环境监测

1)监测点位

在矿区外地下水流向下游设置一个监测点。

2)监测频率

一年4次分别为春、夏、秋、冬季,每次监测二天,每天采样一次。

5.14 2.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能够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项目在建设、试运行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制度。

5.15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批复文件和环保设施等有关资料齐全,全部归档,统一管理。

5.16 环境管理机构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属于属于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不独立设置环境管理机构。

5.16.1 建议与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对环保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的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自行环境监测计划,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验收结论及持续保障措施

6.1 结论

辽宁岫岩青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二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情况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环境变化。项目在建设、试运行过程中,基本上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制度。本项目在环保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正常,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符合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1)根据监测结果,项目1#对照点颗粒物浓度约在0.62-0.68mg/m3之间,均值为0.655mg/m3,下风向24#点位颗粒物浓度约在0.77-0.88之间,最高点为4#监控点0.88mg/m3,项目矿区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小于1.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

2)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矿区边界东、南、西、北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爆破、运输等产生高强度、突发性噪声的工序。针对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单位合理安排运输频次,夜间禁止运输,严禁超载并限速。

3)项目单位将采石过程剥离下来的岩石、粒径较小的废土石作为铺路定时出售,其他废石堆放于排岩场。

4)项目采用沉淀法处理雨季矿坑涌水,修建沉淀池,沉淀停留后循环利用于抑尘洒水,不外排。

5)项目建设前后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在其正常变动范围之内,生态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生态预测结论,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没有退役,暂时无法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场防治区,对采矿区边坡及平台的裸露岩石覆土,恢复植被。排土场防治区,对排土场空地部分及边坡进行覆土种植,恢复植被。运输道路防治区恢复植被。对直接影响范围内及时清理爆破飞石,进行植被补植。该项目修建护坡,但没有按规范设置,项目正在委托相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届时将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6)该行业目前无国家清洁生产标准,根据类比调查同类矿山企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7)企业建成运营至今,没有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企业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8)企业拟制定自行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实施。

6.2 持续保障措施

1.项目没有退役,矿区开采场待退役后按土地部门要求开展复垦工作。

2.表土场与排岩场修建护坡,为了进一步减少环境影响与环境风险,正在按环保、土地、水保等部门要求,继续完善边坡防护工作。

4.企业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