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 (年开采20万t菱镁矿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8-03-26

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

(年开采20t菱镁矿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该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20t菱镁矿石)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三家子镇井沿堡子村

联系人:宫经理    联系电话:13842228844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丹东市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2130175

三、项目基本情况

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20t菱镁矿石)项目,根据矿体的赋存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2013522签订的《委托书》(辽国土采出委字[2013]1号)及20131231日签订的《委托变更》(辽国土采出委更字[2013]4号),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确定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三家子镇东广峪地区Ⅳ号菱镁矿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为35075m标高,矿区面积为0.104Km2。设计确定:菱镁矿的生产能力为20.0t/a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保护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下,施工期与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4)征求意见范围为环保方面范围内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以及直接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建议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

公告单位:辽宁鞍山广峪矿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