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工作,我部研究起草了《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fjcjec@163.com,或传真至010-66558337。
自然资源部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依据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
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
本办法所称公开通报,是指自然资源部向社会公开通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适用本办法,具体实施由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
二、挂牌督办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违规案件,可以挂牌督办:
(一)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违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
(三)违法违规批准征占土地、建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市场政策,以及严重违规开发利用土地的;
(五)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节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六)严重违反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
(七)严重违反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的;
(八)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九)需要挂牌督办的其他情形。
三、挂牌督办案件筛选、呈批和公开
(一)通过信访、举报、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监督检查、地方上报、部门移送等多种渠道,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获取案件线索。
(二)依据查处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对职责范围内认为应当挂牌督办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需查清违法违规的主体和主要事实。符合挂牌督办情形的,提出挂牌督办建议报自然资源部领导审定,同时附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通知(见附件)。
(三)经自然资源部领导审定同意挂牌督办的,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函的形式,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达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通知,并抄送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通知应当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或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通知包括下列内容:
1.案件名称;
2.违法违规主体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3.挂牌督办要求;
4.联系人。
四、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意见审查
(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照挂牌督办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于挂牌督办之日起45日内将调查处理意见报自然资源部。调查处理中遇到重大或复杂情况难以处理的,应当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汇报。
(二)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挂牌督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征求其他司局意见。
(三)审核通过并经自然资源部领导审定同意的,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及时通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落实,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向社会公开。
审核未通过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开展工作,并重新上报调查处理意见。
五、挂牌督办案件跟踪督导
(一)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应当在处理意见下发之日起60日内落实到位。重大或复杂案件难以按期落实到位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自然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二)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应当对挂牌督办案件的调查核实、处罚或处理决定的执行、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必要时可以派员现场督办。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结合督察工作任务,对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
(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要求和时限将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意见落实到位且未书面申请延长办理期限的,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应当责令限期完成。仍未完成的,自然资源部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必要时将情况通报省级人民政府。
(四)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案件推诿、办理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部依法依规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根据案件调查处理的进展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自然资源部可以直接采取或要求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受理、办理与本案直接相关的自然资源审批、登记等事项;
2.建议相关部门暂停受理、办理与本案直接相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3.将违法违规主体记入相关失信惩戒体系;
4.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或副总督察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
5.建议有关机关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挂牌督办案件移送
(一)需追究违法违规主体刑事责任的,由承办案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涉嫌违纪和职务犯罪的,由承办案件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规定情形,需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的,在自然资源部领导审定同意后,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按照规定移送。
七、公开通报
(一)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筛选和审核,拟制公开通报案件材料。
(二)公开通报案件应当符合挂牌督办案件情形,在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后可以公开通报。必要时,正在查处的案件也可以公开通报。
(三)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拟公开通报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主体、主要事实、处理情况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记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等相关文书进行审核,拟制通报案件材料报自然资源部。
(四)经自然资源部领导审定后,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通过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等向社会通报案件情况。
(五)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在查处的通报案件,在案件查处到位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情况报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上公开。
八、其他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
自然资办函〔××××〕××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XXXX案件的通知
:
经研究决定,将 列为部挂牌督办案件,由部 司(局)监督指导。
该案涉嫌存在 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45日内报部,经部同意后,由你厅(局、委)负责组织落实。
附件: 案(可选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电话: )
抄送: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
附件2
关于《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工作,自然资源部研究起草了《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在自然资源系统进一步强化“严起来”意识,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总结以往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对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的适用、情形、主办单位、办理程序、工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八个部分。
(一)适用。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的定义、主办单位等内容。
(二)挂牌督办情形。依据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的职能,明确了挂牌督办的9种情形,涉及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测绘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挂牌督办案件筛选、呈批和公开。明确了案件线索来源、呈批、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内容。
(四)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意见审查。明确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办理要求,自然资源部对调查处理意见的审查及公开等内容。
(五)挂牌督办案件跟踪督导。明确了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对挂牌督办案件跟踪督导的方式、要求及惩戒措施等内容。
(六)挂牌督办案件移送。明确了对案件中3种涉嫌违纪和犯罪情形的移送要求等内容。
(七)公开通报。明确了公开通报案件的主办单位、情形、工作要求和公开方式等内容。
(八)其他。明确了地方对本办法的适用和本办法有效期限等内容。